融媒体记者张玉辉、胡海燕
“使用促排卵药物等辅助生殖技术能一次性解决多次生育问题,不要痛几次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吗?”“这种情况导致的多胎会使得孕妇的生命安全存在更大的风险!”“在胎儿发育良好的情况下,减胎减哪个?”11月25日,一则“白女士因在民营机构治理多囊卵巢综合症引发的月经不调,医生不当使用促排卵药物导致该女子怀上8胞胎”的新闻引发热议,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生殖专家表示,为确保母婴安全,下一步应考虑为白女士进行减胎手术。
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生殖辅助技术?促排卵针的使用、减胎手术等存在哪些医学伦理问题?针对上述社会各界的疑问,《医师报》记者采访了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医学部主任谭丽教授、北京医学伦理学会理事长李义庭教授,请他们为我们解惑并给出专业的建议。
不合理使用促排卵药物增大患病几率
谭丽明确表示,促排药物具有严格的使用规范。针对月经不调的患者,首先应该纠正自己的不良生活习惯。如得不到改善,医生会建议使用人工周期疗法,即使用雌激素和孕激素等药物来调节月经周期。
“白女士通过促排卵药物导致怀上的多胞胎,会使得她在孕期承担巨大的风险,容易造成各种产科的合并症,胎儿也容易出现营养不良、体重偏低、生存能力差等问题。”谭丽表示。促排卵药物适用于有排卵障碍的患者,需在医生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后的指导下方能使用,且需从口服小剂量促排药物开始,得不到改善再考量促排卵针的使用,期间应严格管控,最终达到辅助生育的目的。不合理地使用促排卵药物会使得卵巢受到过度刺激而产生副作用,严重则会导致患者卵巢刺激综合征的几率增大。
综合考量减胎术风险遵循孕妇本人意见做决定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问世以来,为有生育功能障碍的患者和家庭带来了福音,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也起到了推动作用,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技术。”李义庭说道。
针对医生的建议:进行减胎手术,从伦理角度应如何考量?李义庭表示,应遵循医学伦理学中患者利益第一,尊重、有利、无伤害和公正的原则。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患者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孕妇的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后代;医务人员做出医学判断和实施诊疗措施之前,要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充分尊重孕妇就关于自己的医疗问题作出决定的自主权利,本人的意见是至关重要的。
李义庭介绍,在遵循知情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涉及伦理问题的,应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其意见和建议供医生决策参考。
正确运用辅助生育技术不给非法行为可乘之机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国家三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不少高龄产妇也加入追生队伍,甚至部分人产生了“一次多胎”的想法。李义庭认为,我们必须应遵循自然受孕的规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要应用到生育存在障碍或夫妻双方因医学原因导致的不孕不育的人群身上,否则是不能得到伦理辩护的。
谭丽表示,对于有生育需求的不孕不育患者,医生会根据患者自身检查情况来进行针对性建议,尽可能的帮助患者进行自然受孕;针对备孕半年还未成功的高龄人群,首先应查询不孕不育的原因,对男女双方都进行功能评估,看看是由于女方存在输卵管堵塞、还是男方精子存活率低等原因导致,找到原因才能进行对症治疗与辅助生殖。
“辅助生殖技术有严格的管理规范,即使是为提高怀孕几率,移植胚胎个数也最多不能超过两个。”谭丽提醒,使用何种方式来辅助生育取决于患者的适应症,促排卵受孕并非适用于所有人。如有生育的需求,且存在困难,需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检查,医生会根据患者的检查情况,给出正确的指导。
此外,李义庭还强调,要加强医学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众对生殖健康的认知水平。同时,要加强相关药品的管控,严厉打击打着“一次多胎避免多次生育之痛”的幌子而非法使用药物的机构和个人。强化伦理管理,扎紧医学伦理的“篱笆”。
#郑州怀8胞胎女子年仅18岁#
#郑州18岁女孩怀8胎#
(图片来源:山东商报速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