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微利项目贷款额度上限15万元,其中10万元部分由中央、市、区县按规定全额贴息,超过部分由各区县财政自行承担贴息资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每人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政府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人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按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创业群体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免收担保费。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或者担保人。抵质押物需为符合要求的不动产,担保人需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等。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在其企业的注册和经营所在地,个体工商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选择在其户籍地或注册和经营所在地。
即日起,重庆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可登陆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申请,申请成功后到当地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同时,贷款申请者还可关注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重庆小微担保”,注册登录后可查询贷款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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