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笑波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这一严重违法行径,被依法提起公诉。他利用职务之便,置法律与道德于不顾,大肆敛财,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案件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无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厉制裁。司法机关的果断行动,向社会传递出坚决打击腐败的强烈信号,维护了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廉洁环境,为公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记者今天(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笑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笑波利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担任文昌市委书记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