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扩至14市
继去年山东率先在东营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后,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又回函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3市开展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
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是促进农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制度创新。去年,东营市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创新参与机制、标准条件、评价方式、评价激励和协调机制五项机制,首次对职业农民进行职称评定。比如,针对职业农民教育经历不同但长期一丝不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情况,放宽申报的硬性条件,对学历、论文等不作要求。并坚持能力和业绩导向;中级职称评定采取业绩展示、考试答辩、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民从事什么领域的工作,评委会提出具体问题,有效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这些做法有效回答了职业农民职称谁能评、怎么评、怎么用等关键问题,为全省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提供了一条途径。
据了解,去年东营共有109人参加了全省第一批职业农民职称申报。最终,84名“土壤专家”和“田秀才”被授予农民农艺师(中级)和农民助理农艺师(初级)职称,其中24人被授予中级职称,60人被授予初级职称。
今年山东新增13个城市进入试点范围,让改革红利更广泛惠及广大职业农民。山东要求,试点城市要按照《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103010等政策法规,制定符合新型职业农民特点的评价标准,确定适合他们的评价程序,确保选拔更多热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鼓励山东各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打破条条框框束缚,大胆尝试,大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创新。同时要求,各市试点工作期间,要注重工作经验积累,规范整理档案材料,按年度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试点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服务。(实习生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