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法院新创法检司“区域共同体”,这是司法领域的一项创新举措。在这个共同体中,法院、检察院与司法局紧密合作,打破部门壁垒。他们携手共同应对区域内的各类司法问题,通过信息共享、案件协同办理等方式,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处理案件时,各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这一共同体的创建,不仅促进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推动了区域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整合区域资源,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联合本区及行政争议管辖地区的检察院、司法局,共建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机制,打造福州地区首个法检司联动“全域覆盖”的行政争议化解模式。
7月23日上午,仓山法院举办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签约仪式。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福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钢,仓山区政府副区长叶晓瑜,仓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瑞钦,仓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森,仓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坚出席活动并见证签约。
亮点纷呈:法院交出漂亮“成绩单”
会上,仓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志高就近年来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工作作专题汇报,重点围绕府院良性互动探索、联动机制创建及成效、下一步深化拓展方向展开,集中展现仓山法院的主动作为与实践经验。据介绍,联动机制运行以来,仓山法院行政案件的调解率由以往的10%左右提升至现在的20%以上。
重磅时刻:法检司共同签署“框架协议”
在与会领导的共同见证下,仓山法院签约代表分别与仓山区、闽侯县、永泰县的检察院、司法局以及高新区政法办的签约代表庄重签署《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联动平台框架协议》,该联动平台将充分发挥各方专业优势,紧扣事项联商、案件联解、纠纷联治,形成衔接顺畅、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实现争议化解、优化营商环境与法治建设全覆盖。
仓山法院该项机制在本区以及案件管辖的闽侯、永泰、高新区全面搭建法、检、司三家作为“3”主体的常态化联动平台,并吸纳更多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加入,形成“N”的助力,打造行政争议化解“区域共同体”,以联动的“加法”释放协同治理的“乘法”效应,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此次签约是仓山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仅拓宽了府院联动的“便民路”,更按下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加速键”。仓山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继续为群众权益护航、为法治建设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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