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对象的公布,标志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推进。此次巡视对象涵盖多个重要领域和部门,彰显了党中央对各个层面监督的重视。通过对这些对象的巡视,旨在深入查找问题、推动整改落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党的建设。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助于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让人民群众对党的工作更有信心,推动各项事业在正轨上不断向前迈进。
经党中央批准,二十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将对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常规巡视,并会同有关省委巡视机构对沈阳市、大连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厦门市、济南市、青岛市、广州市、深圳市、西安市等10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联动巡视。
(总台央视记者 宋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