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处于分居状态,令人痛心的是,丈夫竟然藏匿起了幼儿,试图以此来阻碍母亲与孩子的相见。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亲子关系的本质和母亲的法定权利。法院及时发出了命令,明确禁止丈夫阻止母亲看望孩子。这一决定彰显了法律对母亲探视权的维护,也体现了对幼儿成长环境的重视。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她有权利陪伴孩子成长,而丈夫的行为不应被纵容。希望这一命令能促使丈夫尽快纠正错误,让孩子能够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近日,福清法院对一起藏匿未成年子女的人格权侵害案件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
经了解,吴某(女)与林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并于2023年3月生育儿子小易(化名)。2024年12月,吴某因与林某发生口角,于是搬回娘家居住。而后吴某想回家看望小易时,却被林某阻止并将小易藏匿至他处,且拒不透露小易的具体住址。多方找寻儿子无果的吴某只好向福清法院提起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易未满三周岁,尚属于幼年,申请人吴某与被申请人林某作为小易的母亲和父亲,对小易具有平等的监护权,双方即使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发生了矛盾,也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探望权,应共同为孩子创造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故福清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林某藏匿小易,应当如实告知申请人吴某小易的具体住址并配合吴某探望小易。
收到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书的第二天,吴某就如愿见到了思念已久的儿子,这场持续四个多月的“抢孩子”大战终于画上了句号。(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怡佳 张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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