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高新人,这封信请查收。清明,是一个承载着思念与缅怀的节日。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心中满是对逝去亲人和英烈的敬意与眷恋。让我们停下忙碌的脚步,在那片宁静的墓地或纪念场所,献上一束鲜花,寄托我们无尽的哀思。也让我们铭记历史,感恩那些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出生命的英烈们,他们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行。愿清明的雨洗净尘世的喧嚣,让我们在思念中找到内心的安宁与力量。
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中“全面推行火葬、规范殡葬服务、加强生态安葬”的核心要求,以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里“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推广绿色安葬模式”的具体部署,我们在此呼吁大家:摒弃传统土葬观念,积极践行火葬方式,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同时,坚决杜绝违规新建、改建坟墓等行为,携手共进,全面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自2006年全面推行火葬政策以来,我区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深化。2025年起,在闽侯县殡仪馆火化的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免除四项基本服务费用,最高免除1610元的殡葬服务费。
根据《开展违建坟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至2027年,我区将开展新一轮坟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持续保持对违规新建、翻建坟墓实行“零容忍”,不断完善安葬服务供给体系,实现骨灰集中有序安葬,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满足合理殡葬需求。经综合整治后的坟墓一旦发现坟墓周边绿植被砍伐、生态遭破坏的,一律视为新建坟墓,通知坟墓责任人限期迁移改正,到期后拒不改正的,将坚决予以拆除平毁、恢复植被,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清明传统文化,倡导文明、绿色、有序的祭扫方式,摒弃丧葬陋习,推动移风易俗,营造平安、文明、祥和的祭扫环境。我区倡议:
一、安全祭扫,平安清明。合理安排祭扫时间,提前预约、错峰祭扫,主动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在禁放区及山头、林地、墓区等区域焚烧祭物,不携带易燃物品,不燃放鞭炮,不使用“人民币版”冥币,树立新时代殡葬文明新风;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二、低碳祭扫,绿色清明。树立文明意识、公德意识,到指定场所祭扫,或采取网络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方式祭奠故人;树立环保意识,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节俭祭扫,生态清明。树立厚养薄葬的现代理念,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祭奠已故老人,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四、人文祭扫,感恩清明。积极参加缅怀革命先烈、纪念名人名贤等活动,感恩先人;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等网络平台,传播优秀家风、家德、家训,追思先辈功德,见贤思齐。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执行殡葬法规,积极支持、配合,并主动参与殡葬改革。我们真诚期盼全区人民积极成为殡葬文明新风尚的宣传者和推行者。
福州高新区整治违建坟墓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