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 4 个月,涉民生小案仲裁前免费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成功调解了 14 件案件。这一举措切实为民众解决了实际问题,彰显了对民生的关怀。在调解过程中,专业的调解团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耐心,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难处,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寻求解决方案。通过免费调解,避免了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繁琐程序和经济压力,及时化解了矛盾,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让民生小案在仲裁前得到了妥善处理。
为解决几百元的物业费纠纷,花上至少1000元去仲裁是不是不划算?记者5日获悉,福州仲裁委积极推动物业领域等涉民生小案仲裁前免费调解,今年前4个月仲裁受理前调解的案件共计91件,其中14件调解成功,案件标的额362166元,为当事人节省仲裁费31788元。
福州仲裁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福州仲裁委秘书处印发《关于规范仲裁受理前调解的通知》,明确对于争议不大、可当场解决的物业、租赁、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在充分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开展受理前调解工作,收件后迅速调解,调解成功不进入仲裁程序的,不收任何费用。
这批调解成功的案件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等。其中两件是在福州仲裁委、鼓西派出所及鼓西街道联合调解之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案由分别是:物业公司以某业主欠物业费为由申请仲裁,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7000余元以及违约金;质量检测公司以某监理咨询公司欠检测费为由申请仲裁,请求监理咨询公司支付检测费27000余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最终得到调解,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福州仲裁委在解决好传统商事纠纷的同时,积极将仲裁服务延伸至基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去年年底,市委政法委与福州仲裁委建立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将仲裁这一纠纷解决机制引至县级综治中心,建立“中心+调解+仲裁”的联动协作、纠纷调处、仲裁衔接案件办理协同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记者 李白蕾 通讯员 王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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