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跑窗口 线上就可办理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开通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委托还贷线上办理业务
福州新闻网10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石磊磊 李琪)不必跑窗口,线上就可办理相关业务。10月10日,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经过软件调试和升级,该中心推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委托还贷线上办理服务。此前,该中心已实现9家贷款承办银行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委托还贷业务,不过,缴存人还需持相关材料至就近公积金窗口才能办理业务。如今,缴存人线上即可办理此项业务。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委托还贷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但住房贷款是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的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福建省农信联社(农商银行)、海峡银行办理的纯商业住房贷款,可每月线上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目前,市民可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闽政通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业务。以微信公众号为例,市民可点击“福州住房公积金”官微右下角“办事大厅”,选择“全部服务”,点击“冲还贷业务”,即可进入办理页面。
需要注意的是,缴存人当月签约委托还贷后,次月起开始报账。签约当月仍需缴存人按时还款,报账方式实行“一月三冲”,分别于次月5日、15日、25日进行报账;报账金额(不超过上月还款金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约定的还款卡。其次,线上申请时,需主借款人先完成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委托还贷业务签约,主借款人配偶通过变更方式进行签约。如果该笔贷款以往已申请过冲还贷签约且撤销的,后续重新申请签约的需至柜面办理。
具体流程
1.登录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办事大厅”——选择“全部服务”——点击“冲还贷业务”
2.选择“纯商贷冲还贷签约”——阅读“签约服务说明”——点击“确认”
3.选择“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账号”——“签约账户信息”点击“添加”公积金账户(有补贴户需重复此步骤)——账户添加完毕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委托还贷变更(主借款人配偶或主借款人可通过“添加”或“作废”公积金或补贴账户完成增员或减员操作)
选择“纯商贷冲还贷变更”——“签约账户信息”通过“添加”或“作废”,在“签约账户信息”列表中选择公积金账户,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