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网民杨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称“重庆摩托车也可以上高速路了”,引发关注。经交管部门核实,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行驶。网传信息系谣言。目前,大足警方已对造谣网民杨某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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