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9日讯(记者 朱丽萍)8月29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直播电商经营行为的提醒告知书,提醒全市各直播电商经营主体要亮证亮照亮规则、规范营销宣传,禁止虚假误导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此外,直播营销必须清晰标识“谁在带货”“带谁的货”,如实披露商品实际提供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确保责任可溯。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平台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相关制度,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服务信息检查监控、违法行为处置报告等法定义务,依法保存经营主体信息、交易信息、直播视频等数据自直播结束之日或交易完成之日起至少三年。直播电商经营主体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及相关行政许可。平台经营者应严格审核入驻商家资质,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在首页或画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信息,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直播营销必须清晰标识“谁在带货”“带谁的货”,如实披露商品实际提供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确保责任可溯。
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与标识,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禁限售商品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真实、全面、准确,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特殊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标签、广告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虚构商品功效、性能、销量、用户评价;严禁刷单炒信、编造交易数据等流量造假行为。医疗器械、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特殊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直播营销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党旗等,禁止使用传播低俗媚俗、封建迷信、损害国家利益等信息。“探店”直播等附加购物链接的内容属于广告,须在画面显著位置持续标注“广告”字样,确保消费者第一时间识别。
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服务须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促销活动须如实标注原价、折扣幅度、期限,不得使用“最低价”“全网首发”等模糊表述。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先涨后降、谎称降价诱导交易等行为。严格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等规定,不得擅自限缩退货范围或设置默认同意条款。建立便捷退换货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售后纠纷投诉。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须明示目的与范围,禁止强制授权、过度收集或非法泄露。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声明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自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