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乐法院联合福建闽江河口湿地管理处、长乐区司法局,签署《关于加强公益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的联动意见(试行)》,并设立全省首个湿地生态矫正公益实践基地。
据介绍,该实践基地聚焦缓刑人员社区矫正需求,构建“生态修复劳动+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三维矫正体系。通过制定量化修复任务清单,推动生态破坏者在劳动实践中提升环保意识、掌握保护技能,实现从“违法者”到“守护者”的转变,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可量化、可追溯、可监督。(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董文静 陈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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