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被转借给未成年人驾驶时出事故,车损责任该如何划定?近日,这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在闽清县法院东桥法庭得到成功调解。
据了解,2025年1月,董某通过某租车平台与甲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辆小型轿车租给董某使用。董某在租赁期间,擅自将车辆借给未成年人使用。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严重。
就受损车辆赔偿问题,甲公司与董某协商无果,遂诉至闽清县法院,要求董某赔偿车辆维修费、车辆停运费、折旧费等合计58000元。
经闽清县法院东桥法庭调解,董某一次性赔偿甲公司35000元。
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作为租赁合同相对方,承租人董某应当对车辆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未成年人不具有驾驶资格,将车辆借给未成年人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出借方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周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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