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福州积极推出多条举措大力促进入境旅游。在交通方面,优化入境航班航线安排,提升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的服务水平,让游客入境更便捷。在旅游产品上,精心打造特色入境旅游线路,融合福州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与民俗风情,满足不同游客需求。同时,加强旅游宣传推广,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全球展示福州的魅力,吸引更多境外游客前来观光游览。这些举措将为福州的入境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福州旅游产业迈向新高度。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的通知
榕政办规〔2025〕10号
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
《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打造“有福之州”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扩大旅游消费,促进全市旅游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入境旅游宣传推广
1.打造“有福之州”国际品牌。深入挖掘闽都文化内涵,推出一系列福州文旅国际传播系列短视频,策划一批具有“闽都韵,国际范”的精品旅游线路。加强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温泉联合会等国际旅游组织、国内外知名文旅机构和华人媒体合作,突出创意营销和全媒体传播。发挥对台独特优势,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旅游融合发展模式。持续扩大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世界航海装备大会、中国侨智发展大会等国际性活动的全球影响力。鼓励国内外知名人士及网红博主、导游等通过自媒体账号、平台、网站对福州文旅资源和产品进行正面推广和引流,拓宽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友好城市和华人华侨等合作渠道,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入境旅游工作格局。
2.拓展入境旅游市场。支持文旅企业开展入境旅游推广活动,鼓励文旅企业随团或自主“走出去”参加海外旅游展会,对赴海外参加旅游展会的,提供外语版宣传推广视频、文创物料、闽都文化特色展演团队等支持。对经省文旅厅批准在境外独立参加国际知名旅游展会的协会组织和文旅企业,年度内赴境外参展总计展位面积在30㎡以上(含30㎡)的,给予一次性展位费补助5万元(此项不与省文旅厅补助重复享受)。发挥海外闽籍华人华侨等渠道优势,加大海外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开展“有福之州”海外文旅宣传推介活动。
二、丰富优质入境旅游产品
3.引导线上平台开发入境产品。加强与境内外线上旅游平台合作,支持线上旅游平台面向主要客源市场推出“闽都文化”“清新生态”“温泉康养”“滨江滨海”等主题入境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鼓励旅行社充分利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联动北上广深等重要口岸城市编制“一条龙”精品入境旅游线路,推出在福州停留3日以上的中转旅游套餐。
4.吸引境外游客来榕旅游。鼓励旅行社加强与境外旅行社对接合作,通过自主外联或提供地接服务方式组织境外游客和在华外国人到福州旅游,根据我市主题旅游线路包装旅游产品,对旅行社年度招揽接待境外游客和在华外国人500人次以上(含500人次),在福州住宿的,按照第一晚50元/人、第二晚70元/人、第三晚80元/人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单家旅行社年度内吸引境外游客和在华外国人入榕奖励累计不超过60万元(此项不与组织台湾青年经福马“小三通”航线入榕奖励重复享受)。
5.联合航空公司开展精准营销。加强国际旅游合作和市场开发,鼓励航空公司和旅行社外向发展,联合开展国际航线精准营销。加强与口岸部门和国内外航空公司、国际机场的合作。鼓励旅游企业在福州机场开通包机航班,组织境外游客包机(含包机切位)来榕旅游,且在福州住宿2晚以上的,每架次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每架次奖励5万元。给予航空旅客旅游优惠,国际旅客凭进出福州机场的航班登机牌或航空电子客票运输行程单,可于一周内享受全市指定A级旅游景区、游船项目门票5折优惠。
三、提升入境旅游服务品质
6.完善入境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海丝国际旅游中心和福州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对外交流窗口的作用,为入境国际旅客提供咨询、支付等便利化服务。加大在机场、口岸等入境国际旅客集中区域的福州文旅展览展示,鼓励支持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福州机场、高铁枢纽等交通节点,设立入境旅游咨询服务站,提供旅游咨询,为入境国际旅客提供服务手册、交通卡销售等便利服务。
7.完善重点场所国际化服务水平。提升文旅场所的外语导览智能化服务水平,支持全市重点文旅场所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公共设施设置英文、日文、韩文等外语标识标牌。鼓励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完善入境旅游接待设备设施及服务,鼓励开设英文服务热线,提供多语种讲解设备或服务,改造标识系统、厕卫设施。不断提升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重点旅游景区等文旅重点场所的旅游公共服务国际化水平,持续优化外卡支付服务保障工作。
8.提升导游地接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我市旅行社承接外籍游客旅游服务接待能力,外语导游提供地接服务且无有责投诉,接待境外游客达到500人次的,按照年累计接待境外游客人次排名,对前10名予以一次性奖励,给予第1名10000元奖励,按名次递减500元。推动重点文旅场所与高校联动,建立高校外语讲解实训点,持续开展多语种志愿者招募和培训,提升外语接待水平。
9.便利入境游客在榕支付。持续优化星级旅游饭店、重点旅游景区等文旅重点场所的旅游公共服务国际化水平,持续优化外卡支付、现金、外币兑换等多样化支付服务保障工作。支持机场、出入境口岸、重点旅游景区增设手机卡销售点,增加随身无线通信网络租用点,丰富入境旅游通信服务套餐,提升国际通信服务畅达度。
四、附则
10.本措施自颁布之日起试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申报实施细则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另行制定。同一市场主体符合上述多条政策或有其他同类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一企业年度奖励补助资金合计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