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察机关以坚决的态度和严谨的程序,依法对刘星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刘星泰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公职人员的廉洁纪律,其受贿行径触碰了法律底线,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秉持着公正司法的理念,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将犯罪事实清晰呈现于法庭之上。这一举动彰显了法治的威严,向社会传递出坚决打击腐败行为的强烈信号,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星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星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星泰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无棣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