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 日,琅岐马拉松赛周边将实行禁飞。这一举措旨在确保马拉松赛事的安全有序进行,为参赛选手和观众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在禁飞区域内,任何无人机、航模等飞行器的飞行都将被严格禁止。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禁飞区域的监管和巡查,对违规飞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飞行爱好者在禁飞期间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违规飞行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通过这一禁飞措施,将为琅岐马拉松赛的成功举办提供有力保障。
2月25日,记者从区公安局处获悉,为保障2025福州琅岐半程马拉松赛顺利举行,3月1日0时至17时,赛事周边将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严禁飞行,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工作。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关于加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
无人机等“低小慢”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我区“2025福州琅岐半程马拉松”赛事的安全顺利举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二、3月1日(周六)0时至17时,对我区西至琅岐金砂管理区,东至琅岐壶江大桥,北至琅岐环岛路烟台山隧道,南至琅岐龙鼓度假村区域内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严禁飞行闯入。
对未经批准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将面临以下处罚:
(一)故意在管控区域内,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分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
(三)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登记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