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地区广大创业者:
根据锡政办发〔2019〕39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锡盟财政局社保局的意见,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财社〔2020〕13号),现就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首次在我市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已注册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两年内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将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开办补贴。
对在我市首次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首次在我市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对开办小微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首次在我市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开办企业或注册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农牧民,给予一次性启动补助2万元,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一次性启动补助1万元。
对首次开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湖北人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5000元。
二、申报与审查
(1)申报程序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有档有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牧民创业,向市就业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对申请人的创业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一次性创业补贴将拨付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企业账户。
(2)应提供的材料
1.锡林浩特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创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相关信息。
4.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民政登记证)复印件,如需开设“网店”,需提供网站截图及注册页面、支付平台收支明细、已售产品清单及单价等。).
5.创业实体概述和《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项目计划书》必须明确四个必备条款,即经营条件、人员招聘、薪酬分配和发展前景,并附上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创业者须提供全日制及以上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企业家必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7页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企业家必须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登记信息(或退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登记信息)材料;返乡农牧民创业者需提供户口本首页、自营业务复印件、农民工劳动合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