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建厅联合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申报工作,旨在围绕乡村振兴和两岸融合发展大局,引入台湾乡建乡创团队扎根基层,重点推进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农房改造、公共空间完善、产业培育等项目,探索两岸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新路径。
此次申报涵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典型工程和合作项目,其中典型工程涉及县域连片、集镇、村庄三类。
据悉,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典型工程和合作项目需与台湾团队签订金额5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服务合同,约定陪护式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每月指导服务不少于10天或每年累计不少于100天,优先考虑列入省级合作典型工程、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或当地重点发展的乡村。
福建省财政对入选的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典型工程和合作项目给予相应补助,其中县域连片典型工程不超过3个,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集镇典型工程不超过13个,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村庄典型工程不超过13个,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不超过100个,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近年来,福州累计引进台湾建筑师团队71支200余人,在122个村庄开展陪护式服务,打造10个省级闽台乡建乡创样板。(记者 唐蔚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