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清的两家养殖场因超标排污行为遭到了严厉处罚。这些养殖场在日常运营中,未能严格遵守环保规定,将大量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直接排放到环境中。这种行为严重污染了周边的土壤、水源和空气,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对违规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监测,确认其超标排污的事实后,依法给予了高额的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这一处罚举措彰显了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也为保护闽清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
近期,闽清两家规模养殖场因超标排污被通报处罚。
今年,闽清县委、县政府围绕实现梅溪口Ⅱ类水质目标,在全县范围开展“保卫梅溪母亲河,水质提升攻坚年”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闽清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闽清某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消纳地末端的2处溢流沟有浑浊废水正在流动、1处低洼雨水口有微浊水正在流动,上述水体均流至消纳地末端外水渠下方山体,最终流至濂溪,经采样监测,溢流的废水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对闽清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养殖废水经过干湿分离后流至沼气池发酵,后流入曝气池,经曝气处理后流入氧化塘,氧化塘中的污水通过管道引至养殖场南面后山两块牧草地浇灌。经采样监测,消纳地末端排水口尾水中的总磷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今年以来,闽清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规模生猪养殖场违法案件12起。其中,移送拘留2起。(记者 林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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