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事件备受瞩目。一位老人不慎摔倒在水中,而在场的民警却未予搀扶。这一行为引发了公众的质疑与不满。随后,公安部门迅速做出回应,向公众道歉。涉事民警也因其失职行为被予以免职。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面对需要帮助的人群时,民警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应时刻保持警惕和责任感。他们的行为不仅代表着个人形象,更关系到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希望此类事件能成为警示,促使民警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谨负责。
河南周口市太康县83岁老人摔倒在水中,家属反映有民警在旁边却未及时搀扶。6月22日,太康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回应,已对此事作出处理,涉事民警被免职。当天,现代快报记者从老人家属冯先生处获悉,涉事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已向他和老人道歉。“我在浙江这边打工,他们专门赶过来跟我沟通,也道歉了。”
冯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邻居家地基较高,下雨后雨水难排出,导致他家被水淹。6月19日,冯先生特地报警求助,在警方上门处理时,发生了老人水中摔倒而民警未及时搀扶的一幕。冯先生称,此事经现代快报报道后,太康县公安局及时与他沟通联系,并表达了歉意。6月22日,太康公安相关人员专门赶赴浙江,当面向他致歉,并承诺将协调处理好冯先生一家和邻居家的纠纷。
此前,太康县公安局对媒体回应称,鉴于涉事民警魏某领系王集派出所教导员,目前已对其作免职处理,接受进一步调查;同时,给予辅警李某飞政务警告处分。此外,公安机关专门派人与冯先生及家属取得联系,充分沟通听取老人诉求,争取冯先生和家属的谅解。
(来源:现代快报、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