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于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标志着福建省在打击走私行为方面迈入了新的阶段。该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反走私工作的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的反走私合力。通过建立健全反走私工作机制,能够更加有效地遏制走私活动的蔓延,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它不仅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也增强了公众的反走私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反走私的良好氛围,对福建省的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6月20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预防、查处、法律责任和附则,既注重体现福建特色,又着力增强可操作性。
针对福建省走私活动大多与涉海相关的特点,《条例》明确对走私高发区域、重点渠道、集散地和走私相对集中的成品油、香烟、冻品等货物及物品实施重点查处。
在部门联勤联动方面,《条例》明确反走私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反走私协作联动,推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建立管辖争议处理机制,有力促进反走私执法各环节的有序衔接。
在涉海物品处置方面,《条例》明确大宗、危险、贵重以及其他需要专门条件进行保管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规定,着力解决反走私工作中查扣的涉案财物处置难、保管难问题。
在重点对象打击方面,《条例》进一步明确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厘清各有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执法权限,加强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填补现行法律空缺。
据介绍,近年来,福建省针对多环节、跨海域的走私犯罪链条,开展“国门利剑”“闽剑”等打击走私专项行动,接连破获一批大要案,先后查获走私“母船”30余艘;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共破获各类走私案件467起,打掉团伙29个。(记者 宋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