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处无人老宅,有人暂居其中引发了法律争议。这究竟是盗窃行为还是非法侵入呢?为厘清事实,一场检察听证展开。听证会上,各方观点交锋激烈。一方认为暂居者是出于无奈或其他合理原因在老宅停留,不应被认定为盗窃;另一方则坚持这是未经主人允许的非法侵入行为。经过严谨的论证和充分的讨论,检察人员凭借专业知识和细致调查,最终给出了公正合理的裁决,化解了这场法律争议,让法律的边界更加清晰。
一男子为节省租房费用,多次翻窗进入村里无人居住的老宅暂住。该男子的行为是盗窃还是非法侵入住宅?
去年4月初,马尾区一村民向警方报案,称村中两间无人居住的民房疑似遭人盗窃。警方迅速展开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江某某并移送马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江某某始终表示自己几次进入无人居住的民房,都只是为了暂住一段时间,并不是想要入室盗窃。
检察官反复审查在案证据,并与办案民警多次交流案情,进行证据补充。最终,检察官排除了江某某盗窃的嫌疑,并还原了整起案件的事实经过。
据了解,江某某是一名水手,常年出海谋生,在福州没有固定住所。为节省租房费用,他多次在回岸休息时,寻找无人居住的民房,翻窗进入,短暂居住,待下次出海便离开。涉案民房的屋主长期在国外生活,房屋由亲友代管,屋内并无贵重物品。虽有屋主反映丢失两个烛台和一个门栓,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系江某某所为。
江某某未经他人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一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江某某的主观目的只是省钱,且涉案的民房长期无人居住,其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江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因其犯罪情节轻微,马尾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马尾区检察院近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到场参会。充分了解案情后,听证员与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对江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最终,马尾区检察院对江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江某某给予行政处罚。(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旭 卓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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