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成功开出首例遗产管理人资格认定公证书,这一举措圆满解决了遗产继承不明确的难题。在该案例中,通过专业的遗产管理人资格认定程序,明确了具备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的管理人来处理复杂的遗产事务。这不仅保障了遗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分配,避免了因继承纠纷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和家庭矛盾,更彰显了法律在遗产继承领域的公正与权威。此例为福州市乃至全国的遗产继承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示范,推动了遗产继承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闽江公证处为当事人出具遗产管理人公证书。记者 赖志昌 摄
单身老人去世后留下百万元存款,因其遗嘱未明确继承人,亲属王先生奔波六年无法取出,对此,福州市闽江公证处创新适用《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结合亲情调解,成功破解难题。28日,闽江公证处为当事人王先生出具了遗产管理人公证书。据悉,这是福州市首例遗产管理人资格认定公证书。
“太感谢了,你们帮了大忙!”28日上午在闽江公证处,从公证员手中接过遗产管理人资格认定公证书后,当事人王先生舒心地笑了,心头多年的大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家住晋安区的王依伯是单身老人,其生前收养一女小王,但其患病十余年间主要由弟弟王先生和外甥小郭照料。2019年10月,王依伯去世,临终前立下遗嘱,明确养女小王未尽赡养义务,不得继承其遗产,并指定王先生“全权安排分配”其名下150万元存款及理财产品。然而,当王先生拿着哥哥的遗嘱到银行取款时却碰了壁。银行方面表示,遗嘱只表示让王先生“安排分配”,但未写清财产到底给谁,需提供继承权的法律文书。由于王依伯亲属关系复杂,继承人不明确,王先生奔波6年始终无果。
今年5月12日,老王找到闽江公证处求助。承办公证员陈胜美通过多方查阅相关法律,最终找到了突破口:《民法典》新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且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各项职权。因此,出具遗产管理人公证书可化解难题。公证员在与律师、银行部门多番沟通后确认公证方案,并向王先生提出建议,悉数告知所需材料及协调方案。
鉴于王先生和小郭多年照料王依伯并承担主要开销,各分得50%遗产;养女小王虽被排除继承权,基于双方亲情,王先生自愿以其本人名义支付给小王15万元。最终,经闽江公证处协调,所有继承人对分配方案无异议。28日,王先生顺利拿到遗产管理人资格认定公证书,并从银行取款。
闽江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福州首例遗产管理人资格认定公证,既彰显了法律刚性,也留住了亲情温度,为今后类似境遇的相关人员及家庭提供了便捷可靠的参考解决方案。(记者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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