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领域,竟有两男子为谋取私利,做出了令人不齿的行为。他们通过收钱刷好评的手段,在网络平台和市场中制造虚假的繁荣景象,以此欺骗消费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短短时间内,他们就获利 30 余万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最终,这两名男子因虚假广告罪被依法判处刑罚。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整个商业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他人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要坚决抵制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共同维护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
挑选外卖时,你是否被某些店铺的超高销量和好评所吸引,进而不假思索地点下订单?然而,这些亮眼数据却可能是商家通过不正当手段制造出来的假象。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审结一起虚假广告罪案件。
鼓楼法院查明,刘某在经营米粉店期间,外卖订单量低迷,经营状况不佳。了解到通过刷虚假订单、虚假评价等不正当手段可提升店铺商业数据后,刘某先是委托他人实施刷单操作,了解流程后开始自行刷单,并为周边门店提供刷单服务。
在积累一定操作经验后,刘某与林某达成合作,共同为商家提供刷单服务。其中,刘某负责招揽业务、接洽新商家,林某负责具体刷单操作事宜。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两人在外卖平台通过虚假交易及虚假好评,有偿帮助商户提高曝光度进而提升商户销量,违法所得共计305160元,并由刘某、林某按照六成、四成比例分配。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家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好评提升销量和曝光度,属于典型的虚假广告行为。刘某、林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达305160元,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以虚假广告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两人违法所得的305160元以及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114部手机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