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9年我盖房子的时候,向银行借了18万。当时我们有一批价值50万的个人信用贷款。我丈夫在建筑项目工作。房子建好后,他向银行借了32万元做项目。当时我不知道他拿着钱干了什么,也没签。
他拿到钱后,项目无法完成,钱却被用得体无完肤,无法补足还款。仅一个季度的利息就超过了9000英镑。钱没多久就花光了,也没钱还利息。13年至今,逾期加罚息已超过120万,银行多次催收失败。于是我在今年10月21日把他告上了法庭。现在我们都没有还款能力,唯一的事情就是拍卖房子。如果法院拍卖不足以还清银行的钱。不得不被列入黑名单真是太可惜了!
希望广大网友永远不要拿易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