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7〕23号)和《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核心团队专项奖励办法》(沪经信规范〔2018〕4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我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特别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件)第四条标准,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并经市评审工作组确认的软件企业;符合49号文第三条标准,以集成电路设计为重点,经市评审工作组确认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49号文第二标准的以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以及参照49号文第二标准并经市评审工作组确认的以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二)在本市注册两年以上,连续盈利并依法纳税;其核心团队成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纳税;
(三)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近两年知识产权拥有量增长不低于5%;
(五)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研发;d .近两年费用稳步增长;
(6)2020年企业经审计营业收入将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或200亿元以上。
二、申报和初审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3日16: 00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县初审: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
三、申报材料(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
登录上海金融科技投资信息管理平台(相关法人-郑桐,网站:http://czkj.sheic.org.cn/czkjtr/)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后填写《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特别奖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软件公司、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公司应提供财税〔2016〕49号文件附件2要求的备案材料(2019年、2020年);
(5)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的2019-2020年知识产权清单;
(6)2019年、2020年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记录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XLS档案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代扣代缴终端导出,档案中的栏目数据不允许更改、删除);
(7)核心团队成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高级管理层的聘书、董事会决议、核心技术开发人员的研究成果、有效的激励约束手段等相关证明和证书)
翻译:
1.软件行业:夏一飞,23119348
2.集成电路行业:周乃文,23117651
附件:
1.上海软件及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特别奖申请表
2.区信息产业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