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远
从去年8月24日首批在创业板注册制上市的18家公司,到一年后的182家公司,这一过程体现了创业板坚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定位,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数据显示,上述182家公司中,近40%集中在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等五大行业。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推荐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企业,以及其他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要求。
不仅如此,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过程中,综合考虑了预期市值、收益、净利润等指标,设置了多元化、更丰富的上市条件。这种包容性和适应性的制度安排,拓宽了资本市场的“进入壁垒”,满足了更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激活了股市,给创业板乃至整个市场带来了新气象,为未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更重要的是,一系列制度安排都体现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计理念。就像注册制下对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审核一样,节奏更加紧凑,从受理到开会的平均时间在150天左右。本次审核周期较注册制实施前明显缩短,审核效率大幅提升,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从18家到182家,似乎只是一个量变,体现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同时为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撑,推动了a股市场基础制度的进一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