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琼办发〔2019〕104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启动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对象为符合《办法》规定的柔性引进标准,属于《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高级人才范畴,从业3年以上,在海南任职1年以上的人员。
二、认定权限和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认定权限和程序参照《关于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19〕58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申请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认定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下载网站: www . Hainan RC . gov . cn);
(二)与认可级别和标准相对应的具体证明材料;
(3)灵活就业协议(就业期限3年以上,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为海南提供服务;
(4)注册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备案发证
(一)备案
认证部门将以下证明材料上报省人才服务一站式窗口:
1.关于申请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成果备案的函(样式)(见附件2);
2.《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人员名单备案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下载网站www . Hainan RC . gov . cn);
3.与申请评审等级标准相对应的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核人员在材料上签字并加盖评审单位公章)。
4.服务海南一年以上的柔性人才招聘协议及主要证明材料(审核人在材料上签字并加盖认可单位公章)。
(二)颁发证书
认证部门根据备案结果办理并颁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证书》,证书由省人才发展局统一印制,加盖认证部门和省人才发展局公章后方为有效。
联系人:省人才发展局人才二处张晓雪
联系方式:0898-66235836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人才开发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