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湿地保护办法》于 7 月 1 日正式施行啦!此办法突出本地特色,对湿地进行分类保护。它宛如一把坚实的守护之伞,为福州的湿地撑起一片安宁的天空。通过分类保护,能更精准地应对不同类型湿地的需求,让每一处湿地都能在其独特的生态环境中茁壮成长。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城市的生态品质,还能让福州的湿地成为人们亲近自然、感受生态之美的绝佳场所,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记者30日从《福州市湿地保护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市湿地保护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
《福州市湿地保护办法》共计5章46条,是对2017年颁布实施的《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一次修订,在结合福州湿地保护工作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本地特色。
在分类保护措施方面,福州将根据滨海湿地、河湖湿地、城市湿地、红树林湿地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五种湿地,针对其面临的差异化风险和问题,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比如,闽江口、福清湾等滨海湿地主要面临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将对其采取防治外来入侵物种、维系湿地底栖生物等措施,维持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福州还将从保护湿地珍稀物种的角度出发,鼓励支持福马两地建立以中华凤头燕鸥为代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交流平台,开展湿地保护科学技术、管理模式和生态自然教育等方面交流。(记者 蓝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