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深入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四清”即清理非法渠道药品、清理过期失效药品、清理违规经营药品、清理药品购销存乱象。行动中,福建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坚决斩断非法药品流通链条,杜绝过期失效药品流入市场,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整治药品购销存中的各种违规现象。通过这一行动,有效保障了福建药品市场的安全和秩序,让百姓用上放心药,提升了药品监管的效能,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筑牢了坚实防线。
省政府新闻办28日召开深化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福建省药品领域“四清”行动开展情况。
据悉,“四清”行动即在药品注册研发环节,针对临床试验开展“清源”行动,确保药品研发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可追溯;在药品生产环节,针对委托生产开展“清责”行动,明确药品委托生产的双方责任明晰、标准统一、生产合规;在药品经营环节,针对网络销售开展“清网”行动,规范药品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销售市场;在药品使用环节,针对医疗机构开展“清规”行动,让医疗机构清楚地掌握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标准和要求,并主动抓好落实。
在“清源”行动中,开展了对全省51家临床试验机构共162个专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并责令整改缺陷342条,约谈(告诫)5家、取消备案机构3家、取消备案专业18个、责令暂停试验7家。
在“清责”行动中,在全国率先出台“委托生产办事指南及程序规范”;检查委托生产企业96家,发现并责令整改缺陷481条,约谈1家、责令停产8家、依法注销4家、立案查处1家。
在“清网”行动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时开展网售行为监测,全省共监测网络经营主体(网店)80万余家次,检查网售企业1.1万家次,查办案件240件,罚没金额575万元。
在“清规”行动中,全省2.3万家医疗机构参与规范化药房建设,覆盖率达80%;组织检查医疗机构2.1万家次,查办案件1153件,罚没金额1345万元。(记者 马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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