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小华,因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双开”。王小华本应肩负维护社会安全的重任,却背离了初心使命。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公信力。其行为违反党的纪律,触犯法律底线,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极大伤害。“双开”决定彰显了党纪国法的威严,向社会传递出坚决惩治腐败的强烈信号,也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廉洁自律,依法履职,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
“青海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4月25日通报,经中共西宁市委批准,西宁市纪委监委对西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小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小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枉法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中共西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西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小华开除党籍处分;由西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