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滕州发生一起惨痛车祸,6 人不幸丧生。这一突如其来的悲剧让整个城市陷入悲痛之中。经调查,肇事司机涉嫌醉驾,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目前,该司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这起事故再次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提醒人们务必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道路交通安全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
记者从滕州市公安局获悉,2025年5月5日,公安机关已对滕州一名涉醉驾肇事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2025年5月4日16时05分,滕州市善国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男,29岁,滕州市人)当日午餐饮酒后,15时57分驾车接朋友一起外出购物,16时05分在善国南路自北向南超速行驶,从右侧强行超车时发生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肇事司机蔡某某被当场控制。公安机关对蔡某某抽血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7mg/100ml,排除毒驾。
目前,案件调查及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