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案二审维持死刑,这一判决彰显了法治的公正与威严。李建平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其贪腐等一系列犯罪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二审的维持死刑结果表明,法律绝不容许此类严重腐败分子逃脱严惩。这一判决对其他公职人员也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作用,提醒他们必须清正廉洁、依法履职,任何妄图践踏法律底线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同时也给民众传达了法治社会坚决打击腐败的决心。
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