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张红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这一举措彰显了法治社会打击腐败犯罪的决心。受贿行为严重损害公共利益,违背公职人员应有的廉洁操守。检察机关依据充分的证据链条,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张红力的受贿行为进行审查起诉。这一行动不仅是对违法乱纪者的追究,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它向公众表明,无论职位高低,一旦涉及腐败犯罪,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警示氛围,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向着更加清正廉洁的方向发展。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红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