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让“释放宅基地使用权”更加落地:我们没有差距,我们只需要措施!
什么是改革?它是在法律框架之外探索新的途径。法律框架内的是依法办事,不是改革。
土地改革被叫停多年,是因为原有的框架和规定与现实脱节,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往往成为农地改革的三块地,影响广泛,与广大农民群众关系最密切,但却关系到每家每户的宅基地改革。
经过四年多的模式,宅基地改革终于确定了大方向:“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离”,实行宅基地集体所有,保障农民资格权和农民住房产权,适度放开宅基地和农民住房使用权。
所有权一直从法律上明确,村里也一直在宣传贯彻。
一直受到限制的权利,是不允许进入“资格权”门槛的。
所有权和资格权很难放松。一旦放松,集体所有制将不得不转移。所以,真正能适应改革需要的,只有在使用权上做文章,改革的关键点是适度放开。
适度释放体现了中央政府的两个意思,方向是释放,即放松。过程要适度,谨慎,因地制宜,各地要出台适合民俗的地方政策。
各地都批准了红头文件。是各地大显身手的时候了。毕竟改革方向上面已经定了,市场上也有真实的需求。我们没有隔阂。我们需要的是措施。
#二。自由化的两个突破:城市户口的孩子继承农村圣贤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如何让宅基地住人上下了功夫。
我们来看看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这两个月的行动。
2020年9月9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69号建议答复的舆情。文件明确指出:
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同日,自然资源部还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文件第六条提到: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看看当地的具体措施: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0月19日政务公开专栏对CPPCC提案作出回复:非本村村民乡贤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不仅如此,文件明确规定:县每年安排建设用地指标30亩用于安置农村居民。
落实乡贤乡居的按每户5000元补助到村。在本村有无房户未安置宅基地的情况下,乡贤乡居建议采用国有建设用地安置。
乡贤原有合法宅基地拆除、升级、扩建或新建的,由村级组织负责邻里协调,宅基地审批手续由乡镇(街道)村干部及相关办事处(办事处)办理。
所有的政策,每一拳到肉,每一颗温暖的心,这才是改革真正的政策措施。
改革的关键还是要看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