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2021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
为提高我市企业工业设计发展水平,根据《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苏静新交物〔2018〕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条件
申请人是工业企业或在工业设计方面成绩突出的设计企业。其中,工业企业应符合《办法》第五条要求,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设计企业应符合《办法》第6条的要求。
申报材料
请根据行业类别和具体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未提供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工作要求
(1)本地化声明。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推荐企业进行排序,择优推荐,填写《2021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企业申报材料.推荐文件及电子版、纸质版,截止时间为9月17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