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股票简称:法华股票公告号。 2021-08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鼓励限售股并注销。
本次股份注销信息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和信息披露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号议案,决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02元/股,回购并注销4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中国证券报》1《上海证券报》10101010101010101《证券日报》。2021年11月3日,《证券时报》经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依法履行了本次股份回购注销通知债权人的程序。详情请参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79)由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披露。截至目前,公示期已达45天。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的任何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取消
(一)本次回购取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证券时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鉴于激励对象已离开公司,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售股涉及方泽青、潘华凯、徐伟标、胡敏等4人,计划回购注销限售股共计2.7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将鼓励3,161,250股限制性股票。
(3)回购和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600237),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四项激励目标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8日注销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和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限售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四.描述和承诺
公司董事会解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有关回购和注销的情况,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对回购和注销表示任何异议。回购注销与相关激励对象发生争议的,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动词(verb的缩写)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d
不及物动词互联网公告附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特此公告。
珠海法华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