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残联发布《2019年实施残疾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的通知》,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019年新考入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职业院校),2018年已在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职业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按学年给予资助,其中高中、中专教育阶段为每学年200人。
符合资助条件的,须在今年8月20日前自行或亲属向户口所在地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日照市“励志助学”项目登记表》。
新生在申请入学时,需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两张、残疾人证、身份证、考生录取通知书、日照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原件经区/县残联审核后退回。由第二学年开始,受助学生须提供其学校发出的伤残人士证、身份证及学校证明书各两份。
“励志援助”项目资金按学制发放。每年9月,市残联将按标准支付至受助人员银行账户,不再以现金支付。
《通知》要求各区县残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励志助学计划”落到实处。同时要进行严格的考试,考试的内容、程序和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都能享受到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