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9月12日,第四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16批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46件(电话62件、信函184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5件(梅州5件、湛江3件、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河源、云浮2件、惠州、汕尾、中山、茂名、清远1件)。
据分析,按污染类型(部分指定项目涉及多种类型)由高到低依次为:空气97项(39.4%)、水58项(23.6%)、噪声58项(23.6%)、固体废物46项(18.7%)、生态破坏34项(13.8%)。按地区和单位划分,涉及21个地级市和1个省级部门;按数量排序(部分交办事项需转几个市或省直单位),从高到低依次为:广州49件、梅州33件、中山22件、佛山13件、湛江、茂名12件、清远11件、深圳、江门10件、汕头、韶关9件、惠州、东莞8件、潮州、云浮7件、珠海6件。
截至9月12日,中央督察组分16批报告了2261起案件(999个电话和1262封信函),其中193起案件被列为重点关注案件。主管布置的1个案例。
目前,全省共查处中央督察组第一批至第九批交办信访案件976件,其中已结案件443件,分期结案件233件,未结案件300件,责令整改861件,处罚169件,查处9件,行政拘留4件,刑事拘留32件,约谈87件。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九批191件信访案件中,已解决88件,分期解决45件,未解决58件,责令整改376件,处罚38件,立案调查1件,刑事拘留5人,约谈12人(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及监改情况请扫二维码)。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及办理情况统计表
注意:有些分配的项目需要转移到几个城市或省级部门,所以转移的项目总数大于分配的项目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