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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就业补贴资金作用,认真落实各项支持创业就业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文水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1.补贴对象:2019年1月1日后在文水县首次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已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人员,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含高级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按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启动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同一个人开办不同企业或者从事多个个体户的,只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季度向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申请岗位补贴。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单位收集并对数据进行初审后,由县人社局组织专人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通过公示拨付资金。
四.所需信息:1。大学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就业创业证》(需登记就业或自主创业)5。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推动就业的人员名单。吸纳就业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账(6个月)9。劳动合同复印件。依法纳税一年以上的证明。
5.注意事项:1。除劳务派遣企业职工外,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不计入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2.工商登记是分公司、营业部、代办处、分公司、加盟项目直营店等。或因公司转让、投资购买等变更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并不属于第一企业。
不及物动词地点: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单位(文水县政务大厅四楼403室)
文县劳动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