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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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对象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正常经营。
(三)补贴标准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每名失业人员可领取创业补贴2000元。
(四)申领资料
1.1份《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2.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失业保险金领取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合伙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一正一副本。
(五)办理流程
1.失业补助金领取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且经营正常的,需办理创业失业补助金领取手续的,失业人员应填写《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携带申请材料,按就业登记范围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范围以就业登记范围为准)。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正常经营的失业人员在非xi安行政区域,然后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xi安红盾信息网”查询企业信息,审核失业人员本人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确保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不能同时享受,然后办理就业登记相关手续,填写意见并在《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上加盖公章确认。
3.失业人员持《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按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审批发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