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1《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教育部拟批准变更下列学校的举办者和学校地址并予以公示。
1.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的创始人由“内蒙古大学、内蒙古东大蒙王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普瑞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举办者由淮北师范大学、安徽天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淮北师范大学、淮北科培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云南艺术大学文华学院举办者由云南艺术大学、昆明雄源经贸有限公司变更为云南艺术大学、云南首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办学地址由“昆明市五华区西郊王家桥王剑路中段”变更为“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景区七店街广南社区广博路57号”。
4.南宁师范大学师范学院的主办单位由“南宁师范大学与广西奥星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南宁师范大学与高州邢钢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至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