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常德向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新能源”)拨付150万元上市补贴。除了前期支付的50万元外,飞沃新能源还获得了200万元的上市补贴。
根据《常德市企业上市“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常证办发〔2021〕16号),企业向湖南证监局申请辅导申报并通过辅导验收的,市级财政补助企业200万元;已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提交IPO申请的,市级财政补助企业300万元;若IPO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市级财政补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团队成员(具体名单由企业提供)为500万元。新三板精选层上市公司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市级财政补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团队成员为500万元。企业以买壳或借壳方式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我市的,市财政补助企业1000万元(含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团队成员500万元)。上市公司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权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受益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补贴。
据悉,飞沃新能源于2016年6月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于2016年11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2017年2月27日收到市财政促进企业直接融资专项资金50万元。2020年4月27日,飞沃新能源向湖南证监局提交上市辅导申请材料;2020年9月16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无异议函》(湖南证监局函2020576号),通过湖南证监局指导验收。2020年9月18日,飞沃新能源正式向深交所创业板提交IPO申请材料。2020年9月30日,深交所发行《关于受理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交所上审2020614号)。截至目前,飞沃新能源已完成第二轮问询意见的回复,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出具。根据上述情况,飞沃新能源符合“市财政补助企业200万元用于申请辅导并向湖南证监局申报,通过辅导验收”的要求。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