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初期,只要不是一个人创业,在组建创始团队的时候肯定会遇到合伙人组建的问题。
很多创业者在寻找合作伙伴时会优先考虑自己的好朋友。因为是好朋友,所以更注重彼此的友谊。所以在股份分配上,他们更有同情心,更平均。
这样的划分看似公平,却为以后的团队发展埋下了很深的隐患。
对于创始团队,创业圈一直有一个套路做法,就是“415黄金法则”。
4创始成员不应超过四个。
一般来说2到4是比较好的结构。因为一个人经验有限,视野有限,而四个人以上就会形成派系,这也会大大增加决策的成本。
在人员能力的选择上,最好选择能力互补多、重叠少的成员,实现效率最大化。
1表示需要有一个能做决策的领导。
即使合伙人团队按照专业划分,各司其职,但还是需要一个领导者。对于这个领导者来说,他需要有足够的权威,在团队意见有分歧的时候,或者团队缺乏一致方向的时候,敢于决策,做出决定。也要敢于承担责任,敢于承担风险,形成向心力,在早期创业发展方向不明确出现突发情况时,继续推动团队前进。
5代表需要有人持股50%以上才能实现相对控股。
股权分配最常见的误区是平均分配,两个人平分,三个人平分三分之一。通常如果按照这种股权分配结构进行融资,往往会是第一个被投资人否决的项目。
平均的最大问题是,在这种结构下,没有人能真正做出决定。另外,由于大家的股份带来的收益相等,也会导致大家都不会去争取的现象,最终导致“三个和尚没水喝”。
为了拥有真正的决策权,合伙人的领导股份必须大于50%,即实现相对控股。只有这个架构中有足够多的人,才能保证权责一致。
总的来说,股权结构的设置不是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具体规则请关注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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